(一)概述
平安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提高社会治安水平,我部将开展督导工作,对各地平安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本次督导计划旨在推动各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平安建设水平,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二)工作目标
本次督导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全面了解各地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掌握各地平安建设进展情况。
2.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建设水平。
3. 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平安建设。
(三)工作重点
本次督导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平安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地应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治安水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 平安建设视频监控工作。各地应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工作,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和监控质量,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4. 社区平安建设。各地应进一步加强社区平安建设,提高社区平安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时间安排
本次督导计划的实施时间为XX年XX月至XX年XX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第一阶段(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了解各地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2. 第二阶段(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第三阶段(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
4. 第四阶段(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建设水平。
(五)督导方法
本次督导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 实地查看: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地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2. 听取意见:听取各地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
3.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公众对平安建设的认识、满意度和安全感等。
4. 综合评估:对各地平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六)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督导,预计能够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平安建设水平,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同时,也将提高公众对平安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实现“建设美好家园,共创和谐社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