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细化方案模板
一、会诊制度概述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实现医疗安全与质量并重,制定本会诊制度。本会诊制度将根据病种、病人年龄、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设立不同的会诊级别,明确医生职责,确保会诊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二、会诊级别及医生职责
1.普通会诊
(医生级别:住院医师、主治医师)
普通会诊适用于病情较轻、病因明确、病情发展较缓慢的病人。医生职责:进行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填写《病历》,指导患者完成相应检查,对患者进行必要的人文关怀。
2. 急诊会诊
(医生级别:执业医师、副主任医师)
急诊会诊适用于病情较急、病因复杂、病情发展迅速的病人。医生职责:进行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填写《病历》,指导患者完成相应检查,进行必要的救治措施,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3. 专家会诊
(医生级别:教授、研究员、知名专家)
专家会诊适用于病情较重、病因复杂、病情发展缓慢或特殊的病人。医生职责: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分析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填写《病历》,指导患者完成相应检查,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康复指导。
三、会诊流程
1.病人在挂号后,根据病情选择相应的会诊级别。
2. 会诊科室收到会诊申请后,安排医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会诊。
3. 医生根据病情进行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填写《病历》。
4. 医生进行必要的检查,如化验、影像检查等,获取病情相关信息。
5. 医生根据病情、检查结果,分析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填写《病历》。
6. 医生指导患者完成相应检查,进行必要的救治措施,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7. 会诊结果反馈给患者及家属,根据患者意愿,安排后续治疗。
四、会诊制度的管理与监督
1.会诊制度由医院院长办公会制定,报卫生部门备案。
2. 会诊制度由医院质量监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定期收集病案、会诊记录,进行质量评价。
3. 病案管理科负责病历的收集、整理、归档,对病历质量进行评价。
4. 医疗安全与质量监督科负责对会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五、附则
本会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卫生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