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计划书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旨在为乡村客户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帮助他们在创业或生活中解决资金问题,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项目目标
1. 帮助乡村客户解决资金问题,提高借款人的生产和生活质量。
2. 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农村居民的就业机会。
3. 增强农村客户的风险意识,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
4. 降低信贷风险,保证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三、贷款对象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 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体工商户。
3. 符合银行要求的其他借款人。
四、贷款期限
1.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 贷款期限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和还款能力进行合理设置。
五、贷款额度
1. 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人民币。
2. 贷款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六、利率与还款方式
1. 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采用按月还款方式,每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 贷款期限内,可采用一次还本付息或分期还本付息方式。
七、还款保障
1. 借款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 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理的资金需求。
3. 借款人应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
八、申请流程
1. 借款人应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提交申请。
2. 农村信用社对借款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
3. 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还款期限、利率等事项。
4. 农村信用社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按月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
九、风险评估
1. 农村信用社应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
2. 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设定贷款风险等级。
3. 借款人应积极配合农村信用社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十、附则
1. 本计划书由农村信用社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计划书一式两份,一份送交 borrow人,一份存档。
3. 借款人应认真阅读本计划书,并确保符合条件的再行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