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药店保健食品自查计划书
一、自查目的
为了加强药店保健食品的自律管理,提高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根据《保健食品管理条例》及《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药店保健食品自查计划。
二、自查范围
本药店所有在售保健食品及原料。
三、自查要求
1. 产品包装:检查产品包装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上是否注明产品名称、规格、保质期、批准文号、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等信息。
2. 标签内容:检查产品标签是否注明产品名称、规格、保质期、批准文号、生产日期、贮存条件、适宜人群、功效成分、不适宜人群等信息。
3. 产品来源:检查产品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与所标明的生产厂家一致。
4. 生产条件:检查保健食品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生产人员等。
5. 原材料管理:检查原材料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自查频次
每月进行一次自查。
五、自查记录
对每次自查的结果进行记录,作为自查档案存档。
六、实施责任部门
保健食品销售部门、质量监控部门。
七、法律责任
对未按照本计划进行自查或自查未发现问题者,将依据《保健食品管理条例》及《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