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车合同计划书(小吃车租凭合同)

小吃车合同计划书

<序号>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
  • 甲方:小吃车经营者
  • 乙方:投资人
<序号>2 鉴于,甲方拟在小吃车行业开展经营活动,甲方拟投入资金若干万元,用于购买小吃车、设立小吃车摊位及装修摊位等。 <序号>3 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营内容

  • 甲方在小吃车经营活动中,主要经营汉堡、鸡翅、薯条等小吃业务。

第二条 投资金额

  • 甲方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

第三条 经营地点

  • 甲方将在本市区繁华地段设立小吃车摊位,经营时间为早7时至晚10时。

第四条 经营期限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协商解除或终止之日止。

第五条 收益分配

  • 甲乙双方按照投资金额:甲方70%,乙方30%。

第六条 合同终止

  • 本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未达成新的合同,则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签订日期

  • 本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