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论文评选方案
一、评选标准
1.观点鲜明,立场正确。
2. 结构紧凑,条理清晰。
3. 论证充分,数据支撑。
4. 语言准确,表达清晰。
二、参赛者范围
所有在校师生员工,包括退休、退职教师。
三、评选程序
1.参赛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投稿至指定邮箱。
2. 评选小组由学校纪检部门成立,成员包括纪检书记、监察员、教师代表等。
3. 评选小组对所有参赛论文进行初选,剔除不符合要求的论文。
4. 评选小组对初选合格的论文进行投票,评选出前三名。
5. 评选小组对前三名论文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6.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接受师生查询。
四、评选标准及权重
1.观点鲜明,立场正确,占30分。
2. 结构紧凑,条理清晰,占30分。
3. 论证充分,数据支撑,占30分。
4. 语言准确,表达清晰,占20分。
五、参赛者注意事项
1.参赛论文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
2. 参赛论文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3. 参赛论文不得含有政治敏感内容。
4. 参赛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投稿至指定邮箱,并注明“XX部门评选”。
六、评选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接受师生查询。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申诉,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