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保奖惩方案模板
一、背景
煤矿作为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几十年里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煤矿开采和生产过程中,环保问题日益严重。为了推动煤矿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环保意识,规范环保行为,制定本煤矿环保奖惩方案,以期推动煤矿行业环保工作的开展。
二、目的
1.提高煤矿企业环保意识,强化环保责任,使企业更加重视环保工作。
2. 规范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行为,降低环保事件的发生率。
3. 对环保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和个人关注环保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及其周边地区的环保工作。
四、奖惩措施
1.环保绩效奖
(1)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1 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
① 当年度未发生环保事件,环保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给予奖金30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② 当年度发生环保事件,但处理及时、得当,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给予奖金20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③ 当年度发生环保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当,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给予奖金10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1.2 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① 当年度未发生环保事件,环保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员工,给予奖金5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② 当年度发生环保事件,但处理及时、得当,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员工,给予奖金3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③ 当年度发生环保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当,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员工,给予奖金2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2. 环保违规责任追究
对环保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1 单位:
(1)发生1起以上3起
(含3起)环保事件,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2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10万元罚款。
(2)发生3起
(含3起)以上环保事件,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30万元罚款。
2.2 个人:
(1)发生1起
(含1起)以上3起环保事件,给予个人主要负责人2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10万元罚款。
(2)发生2起
(含2起)以上3起环保事件,给予个人主要负责人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30万元罚款。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
(1)对环保工作不重视,导致单位发生3起
(含3起)以上环保事件。
(2)对环保工作不力,导致单位发生2起
(含2起)以上3起环保事件。
五、结语
煤矿环保奖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推动煤矿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环保意识,规范环保行为。我们期望各煤矿企业积极履行环保责任,重视环保工作,为我国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