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 宣汉县内及周边地区身体健康的幼儿,额定招生人数为120人。
2. 招生对象为3周岁至6周岁,具有生活基本自理能力的儿童。
3. 要求家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的户籍。
二、招生范围
1. 宣汉县内及周边地区。
2. 具有宣汉县内及周边地区户籍的儿童。
3.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儿童。
三、招生办法
1. 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2. 家长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宣汉幼儿园办公室报名。
3. 报名时,每位家长只能为孩子报名,报名信息应真实有效。
4. 经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由幼儿园统一安排就读。
5. 家长应按照幼儿园要求,完成报名手续,并按时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四、幼儿园设施
1. 宣汉幼儿园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具备良好的安全条件。
2. 教室、活动室、休息室等设施设备完善,幼儿玩具丰富。
3. 幼儿园设有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等特色课程,满足幼儿个性化发展需求。
4. 幼儿园设有中央空调、电子琴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提高教学效果。
5. 幼儿园实行小班制,每班设教师1名,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报名要求
1. 报名时,请家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每位家长只能为孩子报名,报名信息应真实有效。
3. 经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由幼儿园统一安排就读。
4. 请家长按时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行。
六、其他事项
1. 幼儿园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及社会需要等调整招生政策。
2. 幼儿园有权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家长应配合幼儿园工作。
3. 幼儿园有权拒绝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申请。
4. 本招生通知由宣汉幼儿园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幼儿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