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生会的工作,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素质,根据《湖南大学学生会章程》和《湖南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评选办法》,制定本干事评选方案。
二、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2.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名列前茅,且无挂科记录。
3. 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认真履行学生会工作职责,有较好的工作成绩。
4.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好同学关系,受到广大同学的一致好评。
5. 仪表仪容端庄,举止优雅,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通过海报、网络等方式宣传评选活动,鼓励同学积极参与。
2. 推荐候选人:各部室负责人和同学代表向学生会推荐符合评选标准的同学。
3. 资格审查: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4. 评选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得票最多的同学当选。
5. 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湖南大学学生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四、评选结果
1.干事候选人共10名,如下:
(1)部室负责人:张
三、李
四、王五、赵六
(2)专业部干事:刘七、陈八、林九、吴十
2. 当选干事:
(1)部室负责人:张
三、李
四、王五、赵六
(2)专业部干事:刘七、陈八、林九、吴十
五、注意事项
1.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2. 严禁恶意攻击,如有言论,将受到相应处理。
3. 评选过程严禁作弊,如有违反,将取消评选资格。
4. 评选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生会办公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