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农村建设计划书
一、前言
宜春市农村发展局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及江西省农村建设计划的相关政策法规;
2.《江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3.《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宜春市农村发展“十三五”规划》;
5.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目标设定
1.总体目标:以“三农”工作为核心,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努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具体目标:
(1)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吨;
(2)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实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旅游业全面发展;
(3)农民收入水平达到
1.5万元/亩,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4)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均等化;
(5)农村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工作重点
1.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体系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粮食安全感和可持续性。
2.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特色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扶持力度,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公共服务设施等,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4.推动农村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金融制度、农村经济组织制度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五、实施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市、县、乡(镇)、村(居)三级农村建设计划实施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和干部的责任,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2.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农村建设资金投入,确保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
3.优化建设方案,确保建设质量。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优化农村建设方案,确保建设质量。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参与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农村建设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建设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附则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权归宜春市农村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