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医院招标计划书
一、项目背景
为提升民政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现对民政医院招标计划书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范围为民政医院新建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项目计划用地1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大厅、住院部、医技部、药房等,功能划分为门诊、住院、医技三个区域。
三、招标要求
1. 医院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执业资质为传统医学师(传统医学师资质有效期为3年)。
2. 医院拥有符合要求的医疗设备和药品,能够满足患者需求。
3. 医院门诊大厅、住院部、医技部、药房的装修和设备配置要求符合招标要求,且装修和设备配置费用达到招标要求。
4. 医院门诊、住院、医技三个区域的医护人员配备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医护人员配备方案符合招标要求。
5. 医院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 医院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制定合理的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确保患者满意度。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 发售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 发售方式:通过互联网在线发售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
(2)医院简介、资质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等;
(3)门诊大厅、住院部、医技部、药房装修和设备配置方案;
(4)医院门诊、住院、医技三个区域医护人员配备方案;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九、招标结果公告
1. 招标结果将在民政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2. 中标候选人将在民政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并签订合同。
十、其他事项
1.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可退换。
2. 投标文件必须真实、完整、密封,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3. 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招标机构承担法律责任。
民政医院招标计划书已经公开发布,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