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验收计划书(检验验收计划书)
综合验收计划书

一、验收目的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制定本综合验收计划书。本计划旨在对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

二、验收范围 本综合验收计划书适用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2. 设备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等。
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等。

三、验收标准

1.建筑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要求,结构安全,设备安装正确,功能完整。
2. 设备安装工程:设备安装正确,设备运行正常,符合设计要求。
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要求,设备运行正常,道路通顺。

四、验收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制定验收方案,召开验收准备会,明确验收范围、标准、程序和相关要求。
2. 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将验收报告和工程档案提交相关部门备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验收结果处理

1.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报告和备案。
2. 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 通过验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报告和备案。
4. 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六、验收组织

1.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组成。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市政基础设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小组由市政基础设施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组成。 七、验收结果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通过验收备案。
2.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应在15日内整改完毕,重新组织验收,直至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