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作计划方案书
一、方案概述
贸易合作计划方案书,是指我国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与国外政府、企业之间就贸易合作所制定的综合性文件。该方案旨在明确贸易合作的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规范贸易合作行为,提高贸易合作效率,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二、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国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与国外政府、企业之间的贸易合作活动。
三、方案制定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国办发〔2016〕49号);
3.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87号);
4. 依据《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保证金的通知》
(建办发〔2019〕22号);
5. 依据《关于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
(银发〔2019〕41号);
6.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8〕89号);
7. 依据《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通知》
(国办发〔2019〕28号);
8. 依据《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企业目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5号);
9. 依据《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企业目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5号);
10. 依据《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企业目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5号);
四、方案内容
1.目标原则
1.1 明确贸易合作目标:提高进出口贸易额,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1.2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我国及国外法律法规,维护国际形象;
1.3 规范贸易合作行为:遵守国际贸易规则,规范贸易合作行为;
1.4 提高贸易合作效率:优化贸易流程,提高贸易合作效率;
1.5 降低贸易成本: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2. 适用范围
2.1 贸易合作对象:国外政府、企业;
2.2 贸易合作领域: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服务贸易等;
2.3 贸易合作方式:边境贸易、境外贸易、境外加工贸易等;
2.4 贸易合作主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3. 方案措施
3.1 加强贸易合作协调:定期召开贸易合作会议,协调解决贸易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3.2 完善贸易合作机制:制定贸易合作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3 优化贸易合作环境: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
3.4 提高贸易合作质量:发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企业目录,实行备案管理;
3.5 推动贸易合作创新:开展贸易合作示范,支持企业开展贸易合作创新;
3.6 加强贸易合作监督:加大对贸易合作活动的监督力度,确保贸易合作正常运行;
3.7 提高贸易合作效益:通过优化贸易流程,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企业贸易合作效益;
3.8 引导贸易合作发展:支持国外企业采用我国先进技术,促进贸易合作发展;
3.9 加强贸易合作培训:组织贸易合作培训,提高贸易合作技能;
3.10 加强贸易合作研究:组织开展贸易合作研究,为贸易合作提供理论支持。
五、实施责任
5.1 适用单位: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
5.2 责任人:主要负责人;
5.3 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4 实施效果:本方案实施后,有效促进了贸易合作活动的开展,提高了贸易合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