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食堂竞价方案模板
一、背景介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家食堂在我国各地逐渐兴起,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有力力量。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公家食堂的服务水平,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现就公家食堂竞价方案制定如下:
二、竞价规则
1.竞买人资格:
1.1 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2 竞买人需具备公家食堂服务管理能力和运营能力;
1.3 竞买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
2. 竞标书要求:
2.1 竞买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竞标书,并对所提交内容负责;
2.2 竞买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竞买人的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
(2)竞买目的及理由;
(3)竞买方案,包括服务内容、价格、服务期限等;
(4)技术支持方案;
(5)售后服务方案;
(6)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3. 开标及评审
3.1 开标:
3.1.1 所有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3.1.2 竞买人代表需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确认;
3.1.3 竞买人代表在开标会议上进行陈述和解答。
3.2 评审:
3.2.1 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
3.2.2 评审程序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2.3 评审内容包括:
(1)竞买人的资质、信誉情况;
(2)竞买人的服务方案、价格等;
(3)竞买人的售后服务承诺;
(4)竞买人的技术支持方案等。
4. 成交及签订合同
4.1 成交:
4.1.1 通过竞标评审的竞买人应与公家食堂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
4.1.2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价格、服务期限等;
4.1.3 合同签订后,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2 签订合同:
4.2.1 竞买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4.2.2 合同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4.2.3 合同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5.1 本方案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5.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5.3 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注:本文为范例,仅供参考,实际应用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