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宅征迁计划书,本项目的征迁范围为南宅社区,征迁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征收房屋位于南宅社区,占地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征收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且不小于80平方米。
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补偿价为400万元,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部分。
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为30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的审批程序已启动,预计2022年3月1日启动征收工作。
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应提前通知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和承租人,自2022年3月1日起停止被征收房屋的使用。
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已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自2022年3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