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剧团将提供舞台租赁服务,租赁对象为需要举办各类文艺表演、演出、活动等团体。
1. 租赁时间:自至止,共计天。
2. 租赁地点:本剧团的排练厅。
3. 租赁费用:按元/天。
1. 租赁前,租赁方应向本团体提供相关证照及人员信息,并与本团体协商确定租赁细节。
2. 租赁当天,租赁方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准时到达租赁地点,并确保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 租赁期间,租赁方应遵守本团体的相关规定,不得对本团体设施造成任何损害,并确保演出过程中安全无误。
1. 租赁方在租赁开始前个工作日,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租赁申请,经本团体审核后予以确认。
2. 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提前个工作日向本团体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予以确认。
1. 租赁费用按元/天计算,不足天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2. 租赁费用结算时间为个自然日,从租赁开始日起算,按月结算。
1. 租赁方应遵守本团体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 租赁方应确保演出安全,并确保本团体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如因租赁方原因导致演出事故,租赁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团体将根据租赁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租赁方有违规行为,有权要求租赁方立即改正。
联系方式:
本方案自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本团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