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处罚方案模板图片
一、请假规定
1.请假前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2. 请假期间,所有与请假事由无关的工作和责任由请假人自行承担。
3. 请假人有义务配合部门的安排,确保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
4. 请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或拖延请假手续。
二、请假处理方案
1.请假人在请假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请假规定,如有疑问,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
2. 请假人应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请假手续,如有变动,应立即告知部门负责人。
3. 请假人在请假期间,应积极配合部门的安排,不得影响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
4. 请假人应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如有问题,应与部门负责人协商解决,不得拖延或推卸责任。
5. 请假人应按时归岗,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
6. 请假人应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部门机密。
三、违规处理
1.未经部门批准,擅自离岗或拖延请假手续的,给予警告并罚款200元/次。
2. 未按照请假规定完成请假手续或请假期间擅离职守的,给予警告并罚款200元/次。
3. 请假人与部门负责人或同事发生矛盾,不服从安排或拒不配合工作的,给予警告并罚款200元/次。
4. 擅自泄露部门机密的,给予警告并罚款200元/次。
5. 未按时归岗或私自离开部门的,给予警告并罚款200元/次。
四、其他说明
1.此请假处罚方案为模板,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所有罚款收入均归部门所有,用于部门日常开支。
3. 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方案,如有疑问,可向人事部提出。